2024年5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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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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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港澳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三)具有广东省户籍,懂粤语(听、说能力佳)。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2010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2年4月10日(以收寄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初选。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选。

  3.考试。经初选符合要求的,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4.转任。经笔试、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正式选调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打印或复印件均使用A4纸):

  1.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证件照2张;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5673、83135679

  传真:020-83135660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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