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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东惠州市司法局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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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劳教所(强制戒毒所)医务人员力量,确保市劳教所(强制戒毒所)医务工作正常运作,保障劳教所(强制戒毒所)学员的救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

  惠州市劳教所(强制戒毒所)科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科员以下职务;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20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执照,执业科目为内科或全科,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者优先;

  5、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

  6、身体健康;

  7、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

  2、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能力测评)、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转任的程序进行。经公开选调程序一时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的职位,则暂时空缺。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以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惠州市劳教所(强制戒毒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近期同底板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邮寄同时请将报名表和照片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

  2、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任免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由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大道22号惠州市司法局政治处,邮编:516001,联系电话:0752-2167012。

  (三)报名要求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六、资格审查

  惠州市司法局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惠州市司法局通知其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审查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七、面试

  面试由面试考评小组主持,面试考评小组由选调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岗位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八、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惠州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1:惠州市劳教所(强制戒毒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惠州市司法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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