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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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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学院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名专任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法律系教师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还需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20-36194863,电子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邮政编码:510440。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3日,以信函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基本信息

  招聘单位:广东警官学院 有效期限:半个月 招聘人数:1

  招聘类型:法律类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

  工作地点:广东省 白云 性别要求:不限 户籍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 计算机能力:不限 外语要求:不限

  住地要求:不限 国语程度:标准 婚姻要求:不限

  薪金水平: 面议 提供食宿:提供 兼职/全职:全职

 

  招聘:公共管理系教师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还需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20-36194863,电子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邮政编码:510440。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3日,以信函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基本信息

  招聘单位:广东警官学院 有效期限:半个月 招聘人数:1

  招聘类型:经营/管理类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

  工作地点:广东省 白云 性别要求:不限 户籍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 计算机能力:不限 外语要求:不限

  住地要求:不限 国语程度:标准 婚姻要求:不限

  薪金水平: 面议 提供食宿:提供 兼职/全职:全职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还需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二、招聘职位和专业

  (一)法律系教师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诉讼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二)公共管理系教师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学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送到或邮寄到“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440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3日,以信函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陆我院网站“人才引进”页面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2、复审。通过初审者须在考试前1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发表论著、论文的需提供著作或该期期刊原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采取试讲 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2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试讲、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到合格分数线者即予淘汰。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

  2、成立试讲面试评委小组负责试讲面试的评审。试讲面试评委小组由学院有关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3、试讲、面试成绩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

  4、试讲、面试计划于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试讲、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计划和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能力、工作能力、缺点和不足,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重大情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组织考察和政审合格者,经我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天。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办理。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广东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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